暑假期间,河北省科技厅组织专家组按照《河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管理办法和绩效评估办法》的规定,对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三年建设期内45家省级重点实验室的运行绩效进行了会议评估。我校副校长张辉教授带队,科研处与“河北省神经药理学重点实验室”相关人员参加了评估会议。
会上,评估专家听取了“河北省神经药理学重点实验室”主任沈丽霞教授的工作汇报,并进行了提问、答辩和讨论。评估专家依据生命科学领域省级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估程序和指标体系,从科研环境、条件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对外开放与交流等方面进行了绩效评估。
近日,河北省科技厅公布绩效评估结果,我校“河北省神经药理学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估结果为合格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