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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被授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

发布时间:2019-09-26 12:09:05 丨 来源:艺术学院 丨 阅读次数:2966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70华诞即将到来之际,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发“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我校艺术学院2007届美术教育专业毕业生胡一茂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的先进模范人物获此殊荣。

2007年,胡一茂作为我校“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一员,扎根贵州偏远贫困山区,不忘初心、甘于奉献,带领苗乡百姓脱贫致富,绘筑了自己奋斗的青春。2014年,胡一茂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荣誉称号。此外,还被贵州省委、省政府授予“贵州省敬业奉献道德模范”、“贵州省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贵州省创优争先优秀共产党员”、“贵州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以及“黔南州十大骄傲人物”等多项荣誉称号。

颁发“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表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健在的老战士老同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及以上荣誉并健在的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因参战荣立一等功以上奖励并健在的军队人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作出杰出贡献的国际友人;这对于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凝聚力和感召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纪念章是党和国家对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建设做出贡献者的嘉奖,是极具政治性的国家荣誉。

我校艺术学院毕业生获此殊荣为学校赢得了荣誉,也为祖国70华诞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