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下午,本学期第四次教学工作例会在弘正楼310会议室召开。各教学单位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教学科长,教务处和高教所教学管理干部和教学督导委员会主任参加,孙洪生副校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首先,各教学单位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围绕“教学质量月”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及活动效果等方面进行了逐一汇报。
会上,高教所刘进宝教授通报了我校推荐申报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和第八届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项目评选结果。校教学督导委员会主任岳建一反馈了近期开展的工作并指出了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教务处谭洪华副处长布置了一流本科课程遴选和建设有关工作,介绍了教室外借管理规定,并对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和期末考试考前教育、考务组织、考试纪律、违纪处理和考试安全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教务处黄谦副处长对“教学质量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简要总结,通报了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与填报进展情况及教学单位评估工作安排,布置了学生网上评价、考试成绩录入、期末巡考等工作。
教务处张国徽处长就期末主要工作进行了总体安排部署,并结合“教学质量月”活动开展情况指出,在常规教学运行中,一要开展随机听课,覆盖面要广;二要做好教学档案及文件的整理与自查工作;三要开展座谈调研,广泛收集师生意见和建议;四要加大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力度,根据专业特点进行择优遴选;五要加强教学与管理融合,做到全员、全程育人,各单位要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孙洪生副校长在总结性讲话中指出,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是学校发展的根本,教学是教师的本分,学校开展“教学质量月”活动,是进一步强化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持续提升教学质量的重要抓手,有助于促进全员树立质量意识和建设质量文化,各单位在开展过程中有方案、有落实,环节衔接紧密,收到了预期效果,要做好持续改进工作,确保质量监控常态化。结合本年度学校教学工作要点,他提出以下三点要求:一是要全面落实放假前所有工作任务,保障教学秩序良好运行;二是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逐步推进我校教学管理机制、体制改革,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三是要继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认真谋划明年的教学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